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科技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平和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平和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科技局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以下内容: 1、科技局(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 2、科技政策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防震减灾法律法规;